货物/设备/医疗设备/医用激光仪器及设备,货物/设备/医疗设备/手术器械
项目概况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532激光机、超声乳化玻璃体切割机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网上获取获取招标文件,并于2024年07月10日 09点30分(北京时间)前递交投标文件。
项目名称: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532激光机、超声乳化玻璃体切割机采购项目
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532激光机、超声乳化玻璃体切割机采购项目,包含532激光机1台、超声乳化玻璃体切割机1台的供货和安装。质保期24个月,具体要求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项目采购需求内容。
3.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:1)供应商未被列入“信用中国”网站()失信被执行人、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、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“中国政府采购”网站()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(以评审现场查询结果为准);2)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。3)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,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,应取得《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》;从事第二类、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的,应取得《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》(进口产品除外);投标人为产品代理商或经销商的,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,应取得《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》,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,应取得《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》或《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》,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。4)投标产品属于《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应提供《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》,属于第二类、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《医疗器械注册证》(如有注册登记表应提供),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。
方式:登陆“数智云采”官网(),进入“云采购平台”,按照“帮助中心--业务操作指南--数智云采供应商操作手册”完成获取
地点:武汉市中北路108号兴业银行大厦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开标评标室(三)
3、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: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,投标人依法享受政府采购强制、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;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;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(含支持监狱企业发展、促进残疾人就业)等政策。